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一本书,写的就是一个人,这个人就是作者自己。
从开始一时的冲动,到现在每天的坚持,为的不是有多少的点击多少的推荐,而是每多写一点,就会发现一些平常自己忽略的美好,写作,让我知道了自己拥有多少,在乎的有多少!
同时写作还让我发现自己的不足,每一章,都是一个进步的脚印,一路走来,我漫步而行。
有时常常和朋友说,圣人,就是没有缺点的人,要是哪一天我也没缺点了,那我也成了圣人。
每写一章,都是审视自我的时候。
记得小学的一个班主任,在教室里挂了一块镜子,上面贴着“(吾日)三省吾身”
几个字,从那以后,我再也不敢忘记这几个字,因为是它,让我第一次真正知道了原来伟大的人是从自身做起的。
在往后的十多年中,虽然每每用“吾日三省吾身”
这句话来提醒自己,可是我知道,自己已经与它渐行渐远。
城市的浮华,让我逐渐忘却了自己。
而从开始写作之后,每一次,都是抽出时间对自身的一次反省。
写书,还让我更加懂得读书,懂得如何更加有效的学习,因为写作让我知道了还有多少是自己未知的。
记得有一个朋友发过一条状态:人一旦停止了学习的脚步,他的愚昧和傲慢就开始了……
这句话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他从其他地方找到的,但是他让我看清原来我已经在逐渐停止了学习的脚步。
所以,我从写作开始,开始学习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,留下一百零二块钱,然后逃之夭夭。什么?这个男人,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?一场豪赌,她被作为赌注,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。慕迟曜是这...
一针定阴阳,翻手掌乾坤!身份神秘的山野郎中凭借精湛的医术游走于都市权贵之间,一手悬壶济世,一手辣手摧敌,揭开一个个阴谋谜团,征服一个个红颜知己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