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全书完,敲下三个字的时候,我心情十分低落,对于看到这里的读者来说,只是忍耐着时间的煎熬和我的啰嗦看完了一个故事。
对我来说,失去的是一个世界,一个很长时间把自己活在里面的世界。
《枕边尸香》的问题很多、很多,可对于一个写手来说,每本书都是自己的孩子,即便是残了,也不希望听到别人的嘲讽和奚落,希望它有个完美的结局。
所以在这里,我就不谈它的好与坏。
2017年2月8日尸香发布,2017年2月24日上架,至今……我已经忘记它陪伴了我多少个日夜,但我记得每一天都是日夜不分,活在故事里的世界,独身一人。
我不是一个酒鬼,酒对我来说像毒药一样,但我喜欢喝醉的那种感觉,没有任何压力,没有任何负担,所以我是个不是酒鬼的酒鬼。
也因为喝酒经常断更,在这里给各位说声对不起。
不喝酒的时候,我是个不爱说话的人,活在麻木中的人。
喝了酒,我是个口无遮拦的人,跟读者对骂过(这里在说声对不起)深夜把美编轰醒,让她教我如何谈恋爱,结果……我睡着了。
第二天酒醒翻看着聊天记录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,只是不知是对聊天内容的逃避,还是对生活的逃避。
但我不逃避压力和负担,因为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,我活在一个不富足,但还过得去,即便没有我,他们也能体面的过下去的家庭。
甚至很长一段时间,我都在想,自己的存在是不是没有必要。
直到我发现,写书挣来的钱能让他们欢喜的时候,我看到了希望。
当然,父母眼里在乎的永远不是你挣了多少钱,在乎的是百年之后,能看到你能很好的活着。
为了证明自己,尸香的篇幅硬生生被我拉长了。
我唯一对不起的,是看到这里的兄弟姐妹,因为这个原因,往白了说,我在乎钱,因为它能证明我活着还有意义。
但有人骂凑字数骗钱,我不认,不是我不敢面对,而是不会面对,因为尸香不管好与坏,每个字都是从我指尖敲出来的。
我没有超长篇的经验,没有写好这个故事,是我的错,我认。
苏岩的懦弱是最受诟病的大问题,但我个人认为他不是懦弱,而是懂得珍惜,因为我认为一个只会对老婆耍威风充狠的男人,那才是天底下最懦弱的男人。
也许我的理解有误,但到这里,苏岩的故事完了。
我,又喝醉了。
我还是讨厌酒的味道,却喜欢这种感觉。
人,终归要学会适应。
最后引用一句读者对我说的话:然而有过沉淀的结局,不管是否让人乐意,总归由着它自己的重量。
江湖路远,不见不散。
铆钉敬上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,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,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,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!我要这天地匍匐,我要这轮回断灭!...
穿越三年,长在乡间,有母无父,不见大千。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,有一天,一队车马造访,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。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,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。...
天降神物!异血附体!群仙惊惧!万魔退避!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。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。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。一段叱咤星河,大闹三界的传说。忘语新书,已完本凡人修仙传魔天记。...
大墟的祖训说,天黑,别出门。 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,取名秦牧,含辛茹苦将他养大。这一天夜幕降临,黑暗笼罩大墟,秦牧走出了家门 ...
一念成沧海,一念化桑田。一念斩千魔,一念诛万仙。唯我念永恒这是耳根继仙逆求魔我欲封天后,创作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一念永恒...